根据《喀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和行政教辅工作人员公告》及后续关于考试、体检、考察相关公告,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已结束,现对本次招聘已确定的拟聘人员李倩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其他信息见附件,公示期限: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喀什大学纪检委和人事处反映,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举报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我校将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喀什大学人事处报到,报到时间由招聘学院另行通知拟聘人员。凡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拟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学校将在报到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和确认。拟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根据招聘条件应具备的其他应聘材料原件,体检、政审材料原件。凡不能提供本批次招聘条件中所要求应具备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相应印证材料原件的,不能提供体检、政审材料原件的或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体检材料存在项目不全等问题的,学校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补检或复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核确认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喀什大学纪检委监督电话:0998-2899055
喀什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998-2890228
喀什大学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