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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新疆基层美术创作人才培训》

发布时间:2025-05-20 点击次数: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随着国家对于文化发展的高度重视,实施“文化润疆”工作成为推动边疆地区文化繁荣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正是响应了国家对于文化事业发展的战略需求,旨在通过美术创作人才的培训,为“文化润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项目充分利用喀什地区丰富的自然景观和独特的文化资源,将这些元素融入美术创作和教学中,通过组织学员在当地进行调研、采风写生、采访民间艺人等活动,将课程内容与学员的生活经验相结合,让学员在具体的文化情境中认识优秀传统文化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培养高素质艺术创作人才的过程中,注重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南疆乃至全疆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项目培训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国家艺术基金的决策机构,受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参谋、咨询和评估机构,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重大业务和事项的指导、咨询、评估等工作。国家艺术基金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资助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资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和匹配资助,资助项目立足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努力体现国家艺术水准。

(二)项目简介

《新疆基层美术创作人才培训》项目是由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喀什大学组织实施的公益性培训项目。本项目师资力量雄厚,依托项目主体喀什大学美术学院在美术教育领域深耕多年的人才培养优势、凝聚全国美术研究的优秀专家学者,面向全国高校、画院、文化馆等单位从事美术教育、创作方面的工作者,通过系统、专业的培训,提升边疆基层美术创作人才的创作能力和艺术素养,项目内容涵盖美术史、艺术理论、创作技法等理论课程,并结合实地考察、采风写生等实践活动,让学员在深入了解当地文化特色的同时,提升实际操作能力。此外,项目还邀请了国内外知名美术专家、学者进行授课,确保学员能够接触到前沿的美术理念和创作方法。

该项目紧密结合新疆丰富的文化资源,为学员提供了独特的创作素材和灵感来源。同时,注重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实地考察、采风写生等活动,让学员深入了解当地文化,提高创作能力。此外,本项目还促进了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推动了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三)项目主体介绍

喀什大学位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中巴经济走廊起点、南疆城市群区域中心—喀什市,是中国最西部的大学、欧亚大陆腹地口岸边境上的大学、“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上的大学、“棋眼”中心的大学。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2015年更名为喀什大学。2016年,被确定为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1994年、2009年,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2014年,中国语系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2022年,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23个教学单位,1个教育博士学位授权建设点;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和工学6大学科门类;77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11大学科门类。有教职工2300余人,在校生3.5万人。拥有高台、新泉、东城3个校区,占地面积4050亩,形成了“一校三区”的办学格局。

喀什大学美术学院现有艺术类专业师资4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6人,聘有中央美术学院、广州美院、西安美院、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等十余所高校专家为兼职、客座教授。近三年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主持国家艺术基金培训、创作项目两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十余项,多次荣获各类省级及以上艺术专业比赛奖项百余项。设有美术学等本科专业,拥有美术馆、黄冑艺术研究院等各类研究机构。

三、培训安排及内容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总时长共180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自主研修和艺术创作150天。

培训周期定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6年1月11日,其中集中授课周期定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3日。

具体培训安排为:2025年7月14日全天学员报到,办理入校、入住手续。

2025年7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举行开班仪式。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3日集中授课(包含理论讲座、专业课程、采风写生和专业创作辅导)。

2025年8月14日离校。

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1月11日为自主研修和艺术创作阶段。

(二)培训地点

集中授课(理论讲座、专业课程和专业创作辅导)地点:喀什大学

外出写生地点:喀什地区

自主研修和艺术创作地点:生源地

(三)课程设置

新时代习近平文化思想、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系列课程,主题性美术创作系列课程,艺术理论与批评系列课程,民族地区美术理论系列课程,民族主题美术创作系列课程,水墨人物画创作系列课程,山水画创作系列课程,油画写生系列课程,喀什地区专业写生系列课程,专业创作系列课程;《新中国中的民族与国家叙事》《当代中国画水墨语言》《油画形式语言表达》《油画风景创作》《俄罗斯油画现实主义表现特征》《水彩语言的构建》《版画中的形式语言表达》《赋予色彩情感的意义》《数字媒体艺术应用》《民族地区书法欣赏》等。

(四)师资力量

本资金项目教师队伍由长期从事美术教育、创作专家、教授、学者型成员组成,其中有享誉国内外的著名画家、理论家、艺术家,以及民族学、人类学、哲学等学科的知名专家学者,实力雄厚。师资架构配置合理,既有中央美术学院、西安美院、中国人民大学美术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喀什大学、昌吉学院等高校知名学者,也涵盖中国国家画院、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画院、新疆画院、兵团画院、中国国家博物馆、喀什地区美术家协会等美术研究机构名师,同时还邀请到美术教育业内资深专家展开课程教学。

(五)学员管理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喀什大学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学员与项目组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显著问题的言论;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3、无故旷课 1 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可做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项目主体可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六)成绩评定

1、出勤占10%,出勤天数必须达到培训总时长90%,且不得无故旷课。

2、阶段创作成果(1)占30%。

3、阶段创作成果(2)占30%。

4、最终艺术创作实践成果占 30%。

每位学员经综合评定考核后,课程成绩总和须达到70分,即视为合格,向达到合格要求的学员授予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七)结业成果

1、阶段创作成果(1):需提交课堂写生作品1幅。

2、阶段创作成果(2):需提交外出写生作品不少于5幅。最终艺术创作小稿,能体现创作过程的线描或素描稿若干、色彩稿若干。

3、最终艺术创作实践成果:需提交艺术创作2幅以及培训心得一篇(3000字以内)。

培训成果将汇编成集:《讲好新时代新疆故事——新疆基层美术创作人才培训优秀作品集》;预计2026年4月将举办《新疆基层美术创作人才培训成果展》,届时展出师生 120 幅优秀作品。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评选择优选取学员 30 名。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对具有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可适当提高所属地区的招生比例;对面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或欠发达)地区的项目,录取学员时应适当向该区域倾斜。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1980年7月15日之后出生)。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

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

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 10 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5 日。

2、报名渠道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国家艺术基金官方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喀美艺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申请者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将如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录取名单请关注后期公众号发布。

3、报名方式

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录取通知→报到入学。

报名材料清单(均需编辑为PDF版A4扫描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新疆基层美术创作人才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后于空白处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放在同一页)。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职称证书扫描件。

(5)本人代表性作品PDF电子版文件5至8件(高清)。

(6)本人近十年其他业务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证书;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全文;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 10 年以上工作证明等。

(7)以上所有提交材料均作为学员遴选的重要参考资料,报名学员需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8)所有报名材料须整合为一个PDF电子文档,文档名称以“2025人才培养报名-姓名”命名。文档中须清晰规范标明各部分材料内容,并将以上电子材料以压缩包的方式于2025年6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ksdxgyjjrcpx@126.com,邮件名称和压缩文件名称均以“2025人才培养报名-姓名”命名。

(9)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注: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请对照要求认真准备,将以上材料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正式录取人员报到时递交纸质文件用于备案。

4、录取方式

依据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 30 人。对于入选学员将以电话、短信、邮件、公众号平台方式发布并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发送录取通知后未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5、报到方式及复审材料

报名表原件(将初审递交的PDF文件以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打印件2份(正反面须在一张A4纸上)。

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打印件、职称证书打印件及近十年其他业务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的打印件(A4纸打印,内容须与报名时提交电子版一致)。

6、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安老师

报名邮箱:ksdxgyjjrcpx@126.com

联系电话:19190284188

报到时间:2025年7月14日

报到地点:喀什大学美术学院 205 室

地址:新疆喀什市学府大道 380 号喀什大学新泉校区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培训地点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六、其他事项

凡参加培训学员,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有义务履行简章上所述条例。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新疆基层美术创作人才培训》项目组委会所有。

七、附件

附件1:《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附件2:《学员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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