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喀什大学位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中巴经济走廊起点、南疆城市群区域中心—喀什市,是中国最西部的大学、欧亚大陆腹地口岸边境上的大学、“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上的大学。学校始建于1962年,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23个教学单位,教职工2500余人,在校生3.8万人。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7个本科专业。有高台、新泉、东城3个校区,占地面积4050亩,形成了“一校三区”的办学格局。
喀什大学从1987年开始招收国际学生,是中国新疆最早开启来华留学教育的院校之一。为积极响应国家向西开放与“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扩大国际学生规模,喀什大学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丰富国际化办学途径与资源,成功举办中亚南亚地区国际中文教育研讨会,喀什大学“汉语桥”来华团组夏令营等大型会议与人文交流活动,与德航集团等企业建立密切合作机制,构建校政企协同的多学科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打造“留学喀什”特色品牌,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新疆一流、全国知名、在中亚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
二、奖学金简介
项目类型:省部共建项目(TypeB)
喀什大学机构代码:10736
中国政府奖学金省部共建项目按照“个人申请、院校推荐、教育厅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具有优秀学科背景、突出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
三、资助详情
(一)资助类别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期限
专业学习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原则上不予延期。
(三)资助内容
1.注册费、学费、校内住宿费;
2.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费;
3.奖学金生活费: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
注意:奖学金生活费是用于学生在中国境内学习时的生活补助,新录取学生只有在入校报到注册、核验报名材料后方可领取,15日之前报到发足月生活费,15日之后报到发半个月生活费。
四、申请条件
(一)国籍要求
申请人须为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五国公民,身心健康。认定具体规定详见:http://www.moe.gov.cn/srcsite/A20/moe_850/202006/t20200609_464159.html。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语言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在提交申请前参加“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考试安排及方式请登录官方网页www.csca.cn查看,根据所报专业选择相应考试科目进行测试,并在3月31日之前提交有效成绩单;
2.攻读学士、硕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四)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学校在学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五、申请方式
省部共建项目(TypeB)申请人必须通过以下流程递交申请:
1.线上申请
申请人须在截止日期前联系喀什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工作人员(微信二维码见下文),按要求提供全部申请材料(请查看第六项-申请材料)并发送至工作人员微信,压缩包文件须以“姓名-省部共建项目-专业”命名。
2.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申请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进行注册,网上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完成注册,受理机构编号请填“10736”(喀什大学编号),奖学金类型选择“B”类。完成后须下载申请表,并将申请所需全部材料(请查看第六项-申请材料)发送至工作人员。
如未发送全套申请材料至喀什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工作人员,喀什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办公室有权不予审核报名材料。
六、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应在2027年3月1日之前);
3.个人免冠2寸电子照片;
4.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5.高中、本科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须中文或英文,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6.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
7.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成绩单。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报名参加CSCA并取得有效成绩单;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文或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无犯罪记录证明(中文或英文填写,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
10.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11.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2.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研究生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备注:
1.申请材料不全者或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申请人如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重新填写或修改了报名信息,请将更新后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重新发送至招生工作人员,否则无法进行后续处理。
七、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后,务必定期查看申请系统内的站内信和申请状态,严格按照学校的信息提示完成每一步骤的操作,未及时查看通知耽误后续流程,申请人责任自负;
2.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名单后,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将根据个人填报意向参与我校其他奖学金项目及自费项目调剂;
3.已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其他高校的申请人,请勿重复申请喀什大学;
4.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5.招生录取采取审核制,学校将根据学生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6.来华留学生招生工作人员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申请,我校不作解释说明;
7.被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入境学习签证,并持上述材料,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喀什大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并到地方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留证件。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
8.被录取者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相关链接
留学中国官网:https://www.campuschina.org/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新疆喀什市学府大道380号喀什大学新泉校区
网址:Www.ksu.edu.cn
邮箱:kdgj@ksu.edu.cn
工作人员微信:
